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考试报名
基本编码:37201494201401
实施编码:11370100004188784H3372014942014
本事项由-提供服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联办机构 | - | |||
服务对象类型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
中介服务信息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 | 法律依据 | - | |||
特别程序信息 | ||||||
特别程序时限 | - | 特别程序种类 | - | |||
通办业务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事项版本 | 12422 | 事项状态 | 已发布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 |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时间 | 当年考务通知的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上发布的此项考试考务文件中规定的市或区县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1-Z07窗口 - 01 |
审批结果名称 | 报名成功或不成功 |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制定机关 | 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发文字号 | 国药监人〔2019〕12号 |
依据内容 |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二条 国家设置执业药师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第六条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六条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依据名称 | 《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依据类别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制定机关 | 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发文字号 | 国药监人〔2019〕12号 |
依据内容 |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二条 国家设置执业药师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第六条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六条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受理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具备上述“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名条件”,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备注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 原件 | 电子 | 0 | - | - | 网上提交 | 其他 | 报名系统平台提供 | 必要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doc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doc | - | 符合当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即可受理 | 当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
常见问题
无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上发布的此项考试考务文件中规定的电话
窗口咨询地址: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上发布的此项考试考务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上发布的此项考试考务文件中规定的电话
窗口投诉地址: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上发布的此项考试考务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收费信息
收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1元
收费依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
依据内容:
收费项目名称:考试报名考务费
是否允许减免:否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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